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海曙区的集聚和发展,宁波市海曙区制定了一系列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1.首次认定奖励
(1)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
(2)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至2亿元,给予15万元奖励;
(3)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给予10万元奖励。
其中10%奖励企业核心团队(核心团队:在高企申报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
2.重新认定奖励
对通过重新认定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未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3.迁入奖励
对宁波市外迁入区内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培育奖励
对纳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在培育期内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万元奖励,并予以出库。培育期满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培育有效期为三年,入库年度为培育起始年度。
入库条件:
(1)在海曙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 后未被认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2)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有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
(4)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至少有1项 已受理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 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或者2项及以上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
宁波市海曙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的出台,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海曙区的集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未来,海曙区将继续完善和优化相关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壮大,为区域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做出更大贡献。
雄镇英才创业园作为浙江省首批小微企业园,为海内外人才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立起了涵盖创业孵化、转化加速、产业规模化的创业全过程孵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