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甬江科创精英项目主要征集数字经济、新材料、先进制造、生命健康四个领域项目。申报的人才项目为创业团队项目、创新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
创业团队项目团队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团队近2年内来我区首次创业(2022年1月1日以后),或计划来我区创业。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成员直接持有的在高新区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核心成员不少于2名。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直接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创新人才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人近1年内从宁波市外来高新区工作(2023年1月1日以后),或计划来高新区工作。申报人依托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财务及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人才必要的创新支撑。依托单位自筹项目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经费比例不低于1:1。申报人依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申报创新人才项目。
青年创业团队项目带头人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其他条件和创业团队项目、创新人才项目相同。对申报上述项目类别的人才或团队,如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可视情在年龄、学历、从业经历等申报条件上破格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