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旨在降低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这些政策覆盖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为小规模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宁波市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了多项优惠措施。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税率优惠,即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同样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了小型微利企业,宁波市还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了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这些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内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为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财务安排空间。
在增值税方面,宁波市同样推出了多项减免政策。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自2023年延续至2024年,旨在持续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对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宁波市还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施了“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具体而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宁波市也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比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取得的股权激励,如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这为高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
宁波市的小规模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种类繁多、覆盖面广,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这些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雄镇英才创业园作为浙江省首批小微企业园,为海内外人才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立起了涵盖创业孵化、转化加速、产业规模化的创业全过程孵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