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纳平台位于甬江实验室创园,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围绕半导体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构建从材料制备到晶圆制造、器件封装、测试分析与可靠性验证的全流程服务,可提供先进稳定的工艺设计套件和高工业参考价值的系统解决方案。“甬江实验室耗时逾3年,历经国内外调研、论证、场地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多个环节,微纳平台研发线正式建成、投入运行。”
微纳平台将为高校院所开展前沿基础研究、自主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关键基础设施、先进工艺开发与验证环境,促进新材料、新器件、新工艺的研发突破,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微纳平台为纽带,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打通创新链、产业链上下游合作通道,促进设计、制造、封测等环节协同,加强材料、设备、工艺的配套研发,形成良性互动的创新生态。
宁波在芯片行业为创业者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和扶持芯片企业的发展。以下是对这些优惠政策的归纳:
投资规模奖励
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也有政策提出,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20%给予奖励,但最高限额仍为1000万元。
对设备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可达800万元。
营业收入奖励
集成电路设计(含EDA工具研发)企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且技术团队到位5人(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奖励,最高20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且技术团队到位10人(含)以上的,奖励力度和上限相应提升。
对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含)的,给予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芯片设计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累进补差奖励。
晶圆制造类、材料装备和封装测试类企业,其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分别给予累进补差奖励。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奖励
对列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
其他奖励
对首次入选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奖励。
对首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初审的企业,以及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二、税收减免与费用优惠
增值税与所得税优惠
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以及集成电路、软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所得税优惠全覆盖。
贷款贴息补助
对实际到位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项目,给予新增贷款不超过LPR利息的50%贴息补助,补助期限3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实际到位投资1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项目,按照当年项目贷款增量部分贷款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支持。
扶持期内每年给予入选的创业项目最高1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
三、房租与场地补助
房租补助
集成电路企业落户运营一个会计年度后,给予办公研发或生产用房等场地租赁费用的50%补助,补助期限和金额有具体规定。
创业项目扶持期满验收合格后,经综合评估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的,三年内每年可给予生产和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场地购置补助
对首次购买办公研发或生产用房等场地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实际购置价格的8%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其他支持措施
首购首用奖励
对企业首购首用集成电路企业自主开发的芯片或模组,以及首购首用同一行政区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人才引进与培养
通过高端项目引进计划,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宁波创业创新。
支持集成电路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办学,推动产学研合作,共建校企研究机构。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引进和新建集成电路设计、测试及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并给予奖励。
产业链协同与产业集聚
加快集成电路“一链四区”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数字楼宇。
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每年组织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