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2025年,我院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引才计划。
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积极打造具有较强国内外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为依托我院获得“海外优青”资助者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
1. 岗位薪酬:提供极其具有竞争力的薪资;
2. 科研启动经费:在国家资助经费基础上,按照学科领域提供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
3. 工作条件:提供环境一流的办公和实验用房;并且研究院建有分析测试中心、中试实验实训基地,可为科研工作提供良好条件支持;
4. 生活保障:可享受26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之前提供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协助解决子女教育、配偶就业问题;
5. 其他:可聘为浙江大学兼任教师,共享浙江大学先进平台、学术资源等;
6. 特别说明:进入“海外优青”终审答辩未入选者,经相应评审程序可聘为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岗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及科研配套保障。
1. “海外优青”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雄镇英才创业园作为浙江省首批小微企业园,为海内外人才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立起了涵盖创业孵化、转化加速、产业规模化的创业全过程孵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