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的申报通知,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一、基本申报条件
1. 依托单位资质
申报单位需为宁波市依法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 年龄限制
截至2023年1月1日,男性申请人未满40周岁,女性申请人未满42周岁。
若为博士后,需已出站并提供相关证明(在站博士后不可申报)。
3. 学历与职称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相关技术领域的博士学位及副高及以上职称;
未取得博士学位者,需具有硕士学位及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同时需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全职工作承诺
申请人须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全职职工,入选后需承诺在宁波全职连续工作5年以上。
5. 项目方向与预期成果
项目需围绕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预期成果应具备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如杰青、优青等)的潜力。
6. 依托单位支持
依托单位需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场地、人员及经费保障。
二、申报限制
1. 重复申报限制
已入选“3315系列计划”“甬江人才工程”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多家单位同时申报。
2. 其他限制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申报时承担其他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需符合《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1. 执行期与验收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验收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
2. 资助标准
立项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分两批拨付(首批不超过60%)。
四、特别说明
优先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宁波市重点产业领域。
材料提交:需通过“宁波科技大脑”系统填报,并上传身份证、聘用合同、职称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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