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企业申报重点企业研究院,这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优秀的人才、卓越的企业、领先的研究院,这三者的结合,是不是让你感到期待呢?
这项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加入企业,同时也将推动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的不断提升。而且,这项政策的实施,还将有效缓解人才流失的问题,使得企业在人才招聘和留存方面更加有底气。
据悉,申报重点企业研究院,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企业需要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能力,同时还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此外,企业还需要有明确的技术研发方向和计划,以及相应的投入和保障。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于“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域。
(二)已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有相应的组织架构、资金投入、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
(三)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
(四)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五)专职研究开发人员100人以上,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六)相对集中研发场地2000平方米以上。
(七)科研设备原值总额2000万元以上。
(八)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5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九)企业申请认定前三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和软件类等知识密集型企业,或成长潜力大,未来2~3年有可能爆发性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实行创新平台容缺布局,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