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类型:宁波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类型可能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及针对特定领域或方向的专项资助。其中,一般项目可能鼓励科研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重点项目则可能针对宁波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
资助强度:对于重点项目或特定领域的专项资助,资助强度可能相对较高。例如,联合基金项目一般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申请条件: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此外,申请人还需具备牵头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并符合国家基金委的相关要求。对于联合基金项目,还可能要求申请人或团队在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的研究优势和创新能力。
申请流程:申请人需通过宁波市科技局或相关依托单位进行申请,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预算说明等。经过专家评审和筛选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资助。
项目牵头单位制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年度使用细则(主要包括牵头单位基础研究项目经费、基础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培养、重要学术交流等),需经市科技局备案同意;项目奖补申请清单及证明材料(实际到账证明等);项目(经费使用)年度预算及事前绩效报告。补助标准:对通过项目牵头单位新申请立项并获得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宁波指南立项项目除外),按实际到账经费给予 1:1 配套奖补。
配套经费:宁波市对于获批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项目,将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具体配套比例和金额可能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宁波市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支持政策:除了配套经费外,宁波市还可能提供其他支持政策,如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培养、重要学术交流等。这些政策旨在提升宁波市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