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2025 年种子直投项目公告
一、申报对象
科技团队:
- 在宁波市注册成立,或承诺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6个月内设立企业。
- 团队实缴额中货币出资不低于规定金额,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30%。
- 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服务业以及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领域。
- 拥有科学明确的经营计划或商业计划书,并具备一定的技术门槛或市场竞争力。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
- 入选市级相关人才计划或区(县、市)人才创业团队等人才和团队项目。
- 具有独特技术或概念的高端科技人才。
科技企业:
- 在宁波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时间未满2年。
- 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 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 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年度(注册不足一年按同期计算)销售收入或成本费用的比例不低于5%。
- 拥有科学明确的经营计划或商业计划书,并具备一定的技术门槛或市场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 申报项目需符合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
- 申报团队或企业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
- 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并符合相关格式和要求。
三、申报材料
科技团队:
-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种子直投申请书(科技团队)。
-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种子直投项目经营(商业)计划书(科技团队)。
- 承诺书(科技团队)。
- 核心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科技企业:
-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种子直投申请书(科技企业)。
-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种子直投项目经营(商业)计划书(科技企业)。
- 承诺书(科技企业)。
-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 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财务证明材料。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
四、申报流程
- 在线申报:申报人需按要求在“浙里办”注册法人(个人)账号,再登录“宁波科技大脑”进行在线申报。
- 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项目进入评审程序。
- 专家评审: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所处行业,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 尽职调查:组织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 估值洽谈:根据尽职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与拟投项目就投资金额、估值等事项进行洽谈。
- 投资决策:组织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通过评审和尽职调查的项目进行投资决策。
- 协议签署和资金拨付:与被投资项目签署投资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办理投资款项拨付手续。
五、注意事项
- 申报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 申报项目需符合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标准和要求,否则将不予受理。
-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可联系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或相关受理部门。
- 申报项目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报,逾期或未按要求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