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
- 在宁波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属于禁止申报的15类经济实体(如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2)规模要求:
-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行业要求:
-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且非财税政策中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
(4)合规性要求:
- 近一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或科研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创新能力要求:
-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得分不得为0分。
- 具体评分标准包括:
- 科技人员(20分):占比至少10%;
- 研发投入(50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或成本费用的比例达标;
- 科技成果(30分):拥有有效知识产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此外,符合上述1至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申报流程
1. 企业注册登记:
-在宁波市内注册的有研究开发活动的居民企业
2. 信息填报与材料提交
-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提交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进行审查核实。
3.公示入库: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赋予入库登记编号。
三、政策支持
1. 税收优惠: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原为75%)。
- 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 资金补贴:
- 成功备案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新券。
- 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获5万元补助。
3. 项目优先支持:
- 认定后可优先参与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等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需满足研发经费内部支出≥300万元等额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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