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提供高端人才项目
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
86-13777015380
联系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田胡路318号
联系邮箱:
gig_accelerator@giginno.com
热门推荐
首页>>行业资讯>>行业资讯>>详情
2025年新材料研发及应用、深地、智能电网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5-04-28|作者:

一、科技政策支持

创新平台建设:宁波支持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对纳入省级支持范围的给予每家平台不低于5亿元的补助;对获批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不低于1亿元、1000万元的综合扶持政策;对获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按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科技项目补助。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工业软件、未来计算、数字孪生、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和宁波国际科创中心等建设。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对通过揭榜挂帅、以赛代评、主动布局、定向委托等方式遴选的研发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分类补助;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数占研发计划立项总数的比重不低于80%。

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企业研发后补助,对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增长超过10%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的,按增量部分1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分类补助。

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完善以“拨改投”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实施重大场景应用示范计划,对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的,按规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科技金融支持:推动“4+1”专项基金实际投资运作,深入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开展“金火炬”科技金融专项行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对甬江科创区信贷供给力度,完善科技保险机制。引导股权投资向科技创新倾斜,鼓励天使、创投、产业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市场化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对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满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限货币出资)给予10%的奖励。

二、能源政策支持

绿色能源消费:畅通市场主体绿电购买渠道,加大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对绿电(证)消费水平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融资利率优惠。支持绿色电力消费,对当年采购省外可交易绿证1万张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助。

电力市场交易:落实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推动宁波市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全市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600亿千瓦时以上。依托全市电力交易网格服务体系,持续加大电力交易政策宣贯力度,强化电力零售市场管理,督促指导各类售电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能源项目投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核电项目民营资本参股比例不低于10%,探索民营资本参与深远海风电项目开发。优先保障列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能源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加强电网配套送出工程保障,推进金七门核电一期、北仑电厂一期技改、浙江LNG三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全年完成能源领域项目投资240亿元以上。鼓励宁波市优质能源工程项目参与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钱江杯等荣誉评选。大力推进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全年新增风光装机200万千瓦以上。支持发展“光伏+”多元融合场景。

三、产业支持政策

重大项目统筹协调:迭代重大项目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承接落实“两重”“两新”等增量政策,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迭代打造“361”现代化产业体系,新增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培育政策,支持“海洋+低空”“海洋+新能源”创新场景和重大项目建设。聚焦城市数智化转型,持续推进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和“灯塔工厂”建设,新增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财政金融支持:宁波市安排资金1068.7亿元,较上年增加3.2亿元,其中市级资金399.47亿元,较上年增加0.24亿元;新增本外币贷款4500亿元。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发放企业类贷款的比重不低于50%,新增民营企业贷款1300亿元以上,完善、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和无还本续贷政策。

土地、能耗要素保障:计划供应建设用地5.5万亩以上,保障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保障全市项目用林8000亩、用海13500亩。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要求,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可通过区域内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新建可再生能源项目、承诺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原则上通过购买绿证平衡能耗总量占比不超过50%。


域名备案号:浙ICP备2023011101号-1 浙公网安备33021102001142号
Copyright © 2016-2023 雄镇英才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