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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波市海内外创新团队项目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13|作者:华标人才引进创业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日益重要,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吸引海内外创新团队政策,以推动本地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2024年,宁波市针对海内外创新团队项目也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来宁波创新创业。

  一、申报条件

  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象山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的创新团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第一批2022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22年9月30日以后)已来象山或计划来象山。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其他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研究专业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研究成果较为成熟、具有市场潜力,能较好提升依托单位的经营业绩或创新能力。

  4.创新团队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创新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5.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入选后须全职在象山连续工作5年以上。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

  二、资助扶持政策

  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团队,按A、B、C类三个层次,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薪酬补贴。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团队,按A、B、C类三个层次,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薪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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