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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海区资本型创业团队及创业个人项目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24|作者:华标人才引进创业园

  随着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深入,资本型创业团队及创业个人项目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23年,宁波市镇海区针对资本型创业团队及创业个人项目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创业人才和项目落户,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资本型创业团队

  1.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来镇海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期间在镇海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持有的在镇海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带头人)。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同时获民间资本投资(不含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金)


  (二)创业个人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3.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来镇海,且在2023年4月15日前已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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