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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外人才落户补贴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29|作者:华标人才引进创业园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飞速,很多海外人才在毕业后选择回国发展。而全国各地为了争夺人才,也放宽了海外人才落户补贴政策、出台优惠福利,本期介绍宁波海外人才落户补贴政策。

  一、海外人才归国补贴

  世界100强大学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海对外留学人才,给予一次性5万元就业补贴。(新来宁波就业,在甬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不低于1万元、3万元额度生活安居补助。

  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

  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每满一年给予2000元补贴,最多不超过3年。


  (一)申报流程及材料

  1.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hrs.nbrc.com.cn/),填写《宁波市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申请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2.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

  3.凡在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4.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二、海外人才归国落户条件

  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高级人才和在甬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以及有一定贡献的紧缺人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随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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