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人才工程资本引才项目是一个旨在吸引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来宁波发展的团队的项目。以下是关于甬江人才工程资本引才项目的详细介绍:
团队规模: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
学历与经验:
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年龄限制:
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体年龄限制可能因年度申报要求而有所调整)。
二、来甬时间与工作承诺
来甬时间:带头人和成员近4年内(具体时间根据年度申报通知确定)来宁波工作或创业,且已在宁波创办企业。
工作承诺:入选后,团队至少有一半成员须全职在宁波项目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
三、持股比例与出资要求
持股比例: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需超过一定比例(如40%或50%,具体比例根据年度申报要求确定),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
出资要求:
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一定金额(如500万元)。
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一定金额(如100万元)。
企业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一定金额(如300万元,含资本公积)。
对入选的资本引才团队,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经费在团队入选后分2期拨付,每期安排50%。项目企业在甬注册之日起,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2倍以上的,拨付第一期经费;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4倍以上的,拨付第二期经费;如第一期申请时已满足第二期条件,可将第一、二期合并拨付。直接支出是指用于宁波项目企业且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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