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资质要求
注册时间:企业须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满365个自然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所有权,且该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二、人员及研发投入要求
科技人员占比:企业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比例: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需满足:
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比≥5%;
5,00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比≥4%;
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比≥3%。
其中,国内研发费用占总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60%。
三、经营及成果转化要求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60%,且主要产品收入占比超过该类收入的50%。
创新能力评价:研发组织管理、成果转化能力、知识产权数量等指标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安全合规性: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
宁波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减免: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为2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75%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75%摊销;
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二、财政奖补政策
首次认定奖励: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已享受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首次认定奖励的除外。
重新认定奖励:重新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
迁入企业奖励:整体迁入宁波并确认证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视同首次认定给予20万元奖励。
三、其他专项支持
高价值专利培育: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研发投入达标的企业,支持申报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创新平台建设: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创建各级技术创新中心,并配套资源倾斜。
雄镇英才创业园作为浙江省首批小微企业园,为海内外人才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立起了涵盖创业孵化、转化加速、产业规模化的创业全过程孵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