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支持
生产设备投资奖励:
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生产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达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6%、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若企业属于高技术或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且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设备投资达200万元及以上,奖励比例提升至8%,最高3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限2个项目)。
数字化改造专项支持:
规上企业实施两化融合项目,按投入金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投入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30万元。
二、企业认定与研发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初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年销售收入≥2亿元,奖励30万元;
5000万元≤年销售收入<2亿元,奖励15万元;
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奖励10万元。
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行业和规模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研发投入分段奖励:
对纳入研发统计体系、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且研发强度不低于上年的企业:
研发投入增量500万元以内部分按1%奖励;
500万-2000万元部分按3%奖励;
2000万元以上部分按5%奖励,合计最高80万元。
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列入区级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按实际投入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三、人才与团队扶持
创业团队资助:
领军型创业团队按A/B/C层级分别给予1000万、600万、300万元项目资助。
资本型团队按实际投资额的30%资助,最高1000万元。
人才引进政策:
通过“雄镇英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提供创业启动资金、个性化支持措施。
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年租金20%,最高6000元/年)或购房补贴。
四、场地租金与税收优惠
场地租金补助:
领军型团队A/B/C类分别享受最高100万、80万、50万元租金补助(1000平方米内)。
创业园区企业可申请场地租金补贴或减免。
税收减免: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减免增值税。
五、其他专项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首次入选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000元奖励。
成果转化激励:自主研发产品年营收首次达5000万、1亿、5亿元以上,分别奖励10万、30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