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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类海内外回国创业资金补助申报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17|作者: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资料要求

本次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软件企业。其中申报(一)落户(设立)软件企业奖励、(二)高成长软件企业奖励、(三)收入上规模奖励、(四)引进资本奖励、(五)研发投入奖励的企业,需按照统计部门、经信部门(2022年度累计三个月未按工信部要求报数的,不予受理)要求开展软件业统计工作,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一)落户(设立)软件企业奖励

1.“全球500中国软件百强落户奖励

1)申报对象:全球500中国百强软件企业于201811日后在甬设立的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以前年度未享受落户(设立)奖励的软件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22101112月三个月在甬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均达到100人(含)以上。

2)补助标准: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5%(两年内达到)、10%(三年内达到)、5%(五年内达到)奖励其在甬公司,最高奖励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

2.其他软件企业落户奖励

1)申报对象:于201811日后落户宁波且以前年度未享受落户(设立)奖励的其他国内外软件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22101112月三个月在甬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均达到30人(含)以上。

2)补助标准: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两年内达到)、7%(三年内达到)、4%(五年内达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高成长软件企业奖励

1.申报对象:2018年以来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实缴两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合计)均保持正增长的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以及实际缴纳两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合计)增长率均在15%(含)以上且两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合计)实缴在5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2.补助标准:给予分档奖励:两税实缴金额合计在50万元(含)以上且100万元以下,给予10万元奖励;两税实缴金额合计在100万元(含)以上且500万元以下,给予30万元奖励;两税实缴金额合计在500万元(含)以上,给予80万元奖励。

(三)收入上规模奖励

1.申报对象: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非嵌入式软件企业,或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嵌入式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新达到以以前年度未享受同档规模奖励为衡量标准)。

2.补助标准:三档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实行分档差额和从高不重复原则。

(四)引进资本奖励

1.申报对象:201811日以后注册的创新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获得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专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股权融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投入存续期一年以上,用于公司实际经营且截止申报之日仍未撤资或抽资。

2.补助标准:给予不高于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奖励(非首次申报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较上次引进资本奖励时投资额新增1000万元(含)以上,对新增部分给予5%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五)研发投入奖励

1.申报对象: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6%且自主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含)的软件企业。

2.补助标准:对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6%且自主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的软件企业,以其自主研发投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6%以上的部分的50%为上限〔自主研发投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10%(含)以上的,以50%为上限;自主研发投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6%(含)-10%,以40%为上限〕,根据收入规模、增速、人员等主要业务指标及纳统情况,给予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企业(项目)资质及荣誉奖励

1.申报对象:纳入浙江经信数据服务平台、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2022年度首次开展信息技术服务(ITSS)认证、涉密系统集成、信息安全资质认证(CCRCISO20000ISO27001)的软件企业。

2.补助标准:信息安全资质认证(CCRCISO20000ISO27001)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奖励,ITSS认证、涉密系统集成按每个10万元的标准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依据相应证书直接奖补。

(七)2022年度稳增长补贴

1.申报对象:2021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2022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达到增速30%50%(含)以上且全年(1-11月)增速在30%50%以上的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企业(6465代码)。

2.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2022年一季度和全年营业收入增速均在30%50%(含)以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40万元的分档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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